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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毕业班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18-05-21

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毕业班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2017-2018学年毕业班评奖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评优的相关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2)执行:(厦大学〔2013〕18 号)LETOU.COM乐投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20 号)LETOU.COM乐投“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LETOU.COM乐投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必须能在2017-2018学年内(即2018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总名额见附件3。

三、参评条件

(一)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附件2 第五条):

“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二)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本次评奖评优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四)评奖评优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2017-2018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

(六)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七)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186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查其参评学生的学业情况。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各班申请同学在5月21日晚上8:00之前将附件4的申请表和附件5的汇总表填写完毕发送到邮箱704508243@qq.com(张丽),备注邮件名称(如:荣誉称号申请,姓名+201x级硕/博)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

(二)学院组织评奖评优工作,评定奖项

(三)获奖学生根据评定的奖项接受学生在学生事务办理大厅网上平台(http://service.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进入”毕业班评奖评先系统”填写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