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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LETOU.COM乐投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9名,每名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3名,每名5000元。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见附件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标准和具体申请条件等所有相关文件见附件1。

(二)工作进度安排

1、9月21日-9月23日,请团总支组织各系各班级同学申请,请各班级负责人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准备材料,同时进行民主评议(只评参选资格),填写班级民主评议表。

2、9月23日下午17:00之前,将民主评议表、申请表、汇总表等各项材料(请仔细查看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给各班班长,并由班长汇总好后提交给相应年级的团总支:2014级各班材料提交给团总支彭汉超962500958@qq.com;2015级各班材料提交给团总支张沁妤924163011@qq.com,2016级各班材料提交给团总支鄢淑澜359332824@qq.com。各年级团总支于9月24日下午17:00之前汇总好提交给兼职辅导员李乐乐,同时将汇总好的电子版材料邮件命名:**级国奖国励申请材料,发送至2424838094@qq.com

材料提交要求(以下所需材料均在附件3):

(1)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务必在学工系统填写导出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内;+电子版)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4)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5)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6)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交成绩单(纸质版推优版本一式一份可到嘉庚主楼学生事务办理大厅打印)

(三)9月26日-28日,学院考核评选。依据申请者的在校表现,结合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推荐获奖名单。

(四)9月28日-10月9日,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各系组织推荐获奖学生登录LETOU.COM乐投“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审核。

(五)注意事项

1、2017年7月份转专业的同学应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单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成绩排名应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有突出表现者可适当放宽至30%(具体要求可见附件1),在校期间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应全部合格。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成绩排名应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在校期间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应全部合格。

3、成绩排名以2016-2017学年(含小学期)的绩点成绩为准,全校性选修课课不计入绩点。综合排名根据《LETOU.COM乐投物理科学与技术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见附件)评定。

4、有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一定要通过2017-2018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方可申请。由于开学较晚,困难认定与评奖几乎同时进行,所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困难等级先不用填写,但必须确保已申请困难认定。

5、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7、以上同一学年的概念指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

二、校级奖学金

 此次学院有1个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名额和1个光华二等奖名额。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

LETOU.COM乐投“台湾学生宝钢奖学金”主要奖励在LETOU.COM乐投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要求(以下电子版材料见附件3)

(1)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版)

(2)LETOU.COM乐投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光华二等奖

(一)参评对象

大二至大四本科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二)评选条件

1、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突出表现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LETOU.COM乐投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在附件1中);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三)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3)

1、LETOU.COM乐投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纸质版一式一份);

2、LETOU.COM乐投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4、LETOU.COM乐投2017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表(电子版)。

【注意事项】

1、已获得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将不能参评2017年下半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及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外);

3、如果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将不能再参评本次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请有意向申请上述奖学金的同学认真查看各项奖学金的材料提交要求,于9月19日下午17:00前交给各班团支书并由团支书汇总提交给各年级团总支:2014级各班材料提交给团总支彭汉超962500958@qq.com;2015级各班材料提交给团总支张沁妤924163011@qq.com,2016级各班材料提交给团总支鄢淑澜359332824@qq.com。团总支于9月20日下午17:00前汇总好所有材料提交给兼职辅导员李乐乐,电子版材料(命名:**级校级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2424838094@qq.com,逾期不候。

以上所说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LETOU.COM乐投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LETOU.COM乐投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在未列入本目录的原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有效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1.参评对象

物理系、电子科学系、天文系大二至大四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2.评选名额和金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2)各专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

凡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除应具备《LETOU.COM乐投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学生体测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方有资格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等综合性奖项。除体育课外,其他课程的缺考算作不合格。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班级(或专业)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不同类别课程的权重以及可纳入参评范围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确定。

2.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3.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

(3)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LETOU.COM乐投的方可参评。

4.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3)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5.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2)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3)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

(4)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6.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2)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年方可参评。

7.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校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2)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

(三)注意事项

1.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当年度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单位参评;

(2)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附件1);此次的参评年度指:2016年9月-2017年8月;

(3)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至少8小时)(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4)2017年已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包括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和下半年校级奖学金)不得与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获得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参评2018年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5)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6)评奖评优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7)凡在上一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8)成绩排名以2016-2017学年(含小学期)的绩点成绩为准,全校性选修课课不计入绩点。

(9)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四)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个人需提交材料(以下所需材料均在附件3)

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学业进步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请填写《LETOU.COM乐投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应奖项的Excel汇总表(电子版)和工时截图或社会实践电子版材料(2016年9月-2017年8月)

2.提交方式: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学业进步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七项奖学金申请单项或多项都在同一份《LETOU.COM乐投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写,与工时截图或社会实践电子版统一发给各班学习委员。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学业进步奖学金Excel汇总表提交给各班学习委员汇总,学习委员于9月23日下午17:00前汇总好发给团总支组织部陈威635346975@qq.com

学术创新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Excel汇总表提交给各班文体委员汇总,文体委员汇总好于9月23日下午17:00前汇总好发给团总支组织部李政一731161516@qq.com

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Excel汇总表提交给各班组织委员汇总,组织委员于9月23日下午17:00前汇总好发给团总支组织部李宏丽981715562@qq.com

社会工作奖学金Excel汇总表提交给各班团支书汇总,团支书于9月23日下午17:00前汇总好发给团总支组织部梁梦薇1797750041@qq.com

以上负责收材料的各团总支负责人于9月24日下午17:00前汇总好提交给兼职辅导员李乐乐(2424838094@qq.com

(注:2017年7月份转专业到外院的同学,请直接将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于9月20日17:00前提交给兼职辅导员李乐乐,联系方式:18106987723,邮箱:2424838094@qq.com

注意:

1.由于志愿者系统尚未录入夏令营志愿者、金砖志愿者工时,请参与这两项志愿活动的同学咨询辅导员工时数量后填写,工时证明由辅导员统一开。

2.为统计防止遗漏,各班委及团总支一定要将各汇总表汇总完整提交,不要很乱的打包发送,谢谢!